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3家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试桩工程施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通扬河北部生态区;
2.工程规模及控制价:试桩数量为13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凤栖花园(二期)试桩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奖项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C证。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清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4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8000元,采取现场现金的缴纳方式。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丁海涛 联系人:常继文
电 话:0513-81811872 电 话:0513-8185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