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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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金融办公集聚区工程-试桩复检(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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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县金融聚集区 |
(2)工程规模: |
(3)招标范围:静载试验(抗压) |
(4)工期要求: 日历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招标内容: |
桩径 |
桩长 |
数量 |
静载试验 |
Φ1000 |
45米 |
3根 |
抗压144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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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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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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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4.2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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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月 6 日 9 时 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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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
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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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整 ,投标保证金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现场现金缴纳。 |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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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保障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丁海涛 |
联 系 人:王晓敏 |
电 话:0513-81811858 |
电 话:0513-68875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