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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公园印象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印象夜景照明工程已批准,立项批文号海行审[2016]4294号。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夜景照明施工进行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陵路海陵公园南侧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夜景照明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  月  日到2018年  月  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开工日期时间签订谈判小结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

夜景照明施工

 

199.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不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单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不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业绩额为200万元以上楼宇亮化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书。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招标文件可在海安瑞海集团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月  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瑞海集团官网。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现场现金缴纳。

8. 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的方式,以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的候选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陆加冰

联 系 人:许秋月

电  话:0513-81850098

电  话:0513-6887520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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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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