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公园印象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公园印象 |
(2)工程规模:公园印象无负压供水设备; |
(3)招标范围:公园印象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
(4)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招标内容: |
根据海安县二次供水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图纸和设备参数要求,完成相应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要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必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具有无负压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4、必须具有电控柜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
5、必须具有省级机电检测部门的无负压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
|
4.1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4.2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现场现金缴纳。 |
8.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售后服务、交货时间、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经营业绩等)评定最高评标得分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保障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丁海涛 |
联 系 人:王晓敏 |
电 话:0513-81811858 |
电 话:0513-68875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