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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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瑞祥香郡铝合金外遮阳制作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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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瑞祥佳苑 |
(2)工程规模:瑞祥佳苑东侧、西侧、南侧外遮阳5695.322平方米; |
(3)招标范围:东侧、西侧、南侧外遮阳施工; |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招标内容: |
根据图纸内容,完成瑞祥香郡东侧、西侧、南侧外遮阳的制作与安装。具体以总承包方所发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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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及有效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外遮阳工地管理经验。 |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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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4.2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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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 19 日15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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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
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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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的方式,以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的候选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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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保障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丁海涛 |
联 系 人:王晓敏 |
电 话:0513-81811858 |
电 话:0513-68875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