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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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相应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 |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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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4.2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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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25日15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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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
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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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先开标一标段,采用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的方式,以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的候选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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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地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丁海涛 |
联 系 人:徐春彦 |
电 话:0513-81811858 |
电 话:0513-68875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