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本工程评标办法:1. 本次评标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投标报价合理性 2 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6.4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无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不含临时)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其他要求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如意紫都1-20#楼及商业夜景照明工程施工 |
工期 |
8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12万元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2.2详细评审标准
2.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得分99.00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1.00分
2.2.2.2投标报价(99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2.3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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