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1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状况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1.0亿元以上类似住宅小区工程业绩。同时提供合同、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其他要求 |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应为土建专业;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到场签到。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1#-29#楼、南北地下室、1#、2#、4#配电房、门卫及消防控制中心等工程土方、基坑支护、降水、土建、安装等施工 |
工期 |
44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800000元整 |
权利义务 |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工程造价100分,总分100分。
2.2.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2.2.3投标报价(96分)
方法四: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1.00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4.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