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印象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县城内曙光西路与中坝中路交叉处。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4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067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31层;
2.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或省级注册土建专业、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一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常驻(土建专业2名,给排水或电气专业1名,至少有1人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总监及监理人员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及监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下表)。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
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常驻 |
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2名 |
国家或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常驻 |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国家或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电气、安装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施工期间常驻 |
监理员 |
3名 |
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常驻(土建专业2名,给排水或电气专业1名,至少有1人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
总计 |
7名 |
|
注:1、上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人须确保表中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关工程施工期间常驻),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另外,年龄不低于30周岁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2、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6年03月31日到2016年04月26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肆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