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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瑞祥佳苑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祥佳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海发改投资[2014]25。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5#-29#及南北地下室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草坝路西侧、瑞海家园北侧地块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65431m2, 总建筑面积:138819.67m2,地下车库桩基础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约2307根;其它楼幢桩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埋套筒式无端板桩,约5756根,均为静压沉桩,无桩尖。

 3)招标范围:5#-29#及南北地下室桩基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23日至20164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具体开工报告为准;中标单位应采取合理有效地措施,确保本工程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01072

895111928

5#-29#及南北地下室桩基工程

 

950.00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9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应为土建专业;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7日到2016127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709 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解密,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电子CA加密锁,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0.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本工程评标办法: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市场信用评价计分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应为土建专业;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5#-29#及南北地下室桩基工程

工期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90000元整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3投标报价(96)

方法四: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1.00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3)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执行。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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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编:226600

  编:226600

联系人:奚兴富

联系人:孙勤勇

  话:0513-68875223

  话:0513-818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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