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新通扬河生态廊道凤山书院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邀请3家以上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廊道文教科普区内凤山书院;
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新通扬河生态廊道凤山书院装修工程施工(含软装、大门牌匾(具体式样由甲方确定))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工程质保期内保修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3控制价:43.5万元;
1.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奖项要求:无。
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工程量清单标明所有的内容(含垃圾外运、平整场地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清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15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采取现场现金的缴纳方式。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在合理范围内最低价中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联系人:丁秋文 0513-68875203
报名邮箱:46009133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