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紫石路与红光路(东洲路)、朝阳路与环城路交叉口交安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邀请3家以上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点:海安市紫石路与红光路(东洲路)、朝阳路与环城路交叉口;
1.2工程规模:增加紫石路与红光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及软件系统设置、优化朝阳路与环城路信号灯设施等;
1.3控制价:51.44万元;
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奖项要求:无。
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工程量清单标明所有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清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官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采取现场现金的缴纳方式。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在合理范围内最低价中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联系人:丁秋文 0513-68875203
报名邮箱:46009133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