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在即,国庆将至!在欢度中秋、国庆的美好日子里,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检查委员会温馨提醒您:假期可放松身心,切不可放松纪律!
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以下禁令要牢记:
1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带班值班等制度和禁酒令
《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二)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2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条例》第七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严禁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条例》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
《条例》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6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条例》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条例》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条例》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9严禁参加“带彩”娱乐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活动
《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最后,祝祖国母亲繁荣富强!同时向节日期间坚守在一线的各位同仁致敬! |